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營商環境是企業生存發展的土壤”,“持續建設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優化營商環境,是貫徹習近平經濟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實踐,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動實現高質量發展和中國式現代化的重大舉措。
一、深刻認識做好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重要意義
建設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對于增強微觀主體活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推動高質量發展,作用顯著、意義重大。
優化營商環境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有效途徑。社會主義和市場經濟的關系,是社會主義經濟理論和實踐發展中的一個重大問題。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經過長期艱辛探索和實踐,擺脫了把社會主義和市場經濟對立起來的傳統觀念,創造性地提出在社會主義條件下發展市場經濟,建立并完善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實現了從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到充滿活力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歷史性轉變,帶領中國人民取得了舉世矚目的發展奇跡。優化營商環境,就是要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著力解決市場體系不完善、政府干預過多和監管不到位問題,加快破除體制機制障礙,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打破各種形式的行業壟斷、準入壁壘、地方保護,推動資源配置實現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優化。
優化營商環境是保護經營主體合法權益、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必然要求。科學立法是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的重要前提。良法善治是政府行使經濟職能的制度性安排和權威性表達,具有穩定性和可預期性,是企業投資興業的主要參考和決策依據。執法是行政機關的基本職能,也是與投資者聯系最直接、最密切的職能。沒有嚴格執法,就沒有法治政府,更沒有一流營商環境。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也是依法平等保護各類經營主體產權和合法權益的最后一道防線。司法公平公正,市場的創業創新創造動力才能更加強勁。營造企業依法合規經營的法治氛圍,才能使企業家安心經營、放心投資、專心創業。優化營商環境,就是要推動建立健全符合市場經濟規則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求的法律法規制度體系,增強政策透明度,更好保護經營主體和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切實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通過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把“紙上的法律”變為“行動中的法律”,切實穩定市場預期,把經營主體發展動力更好轉化為經濟發展的新動能。
優化營商環境是推動高水平對外開放、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重要支撐。改革開放是決定當代中國命運的關鍵一招,也是決定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關鍵一招。改革開放極大改變了中國的面貌、中華民族的面貌、中國人民的面貌、中國共產黨的面貌。我國改革開放四十多年的經驗表明,開放推動改革,開放促進發展,開放帶來繁榮。改革開放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同樣,營商環境只有更好,沒有最好。優化營商環境,就是要持續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充分發揮我國超大規模市場和強大生產能力的優勢,以國內大循環吸引全球資源要素,增強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兩種資源聯動效應,提升貿易投資合作質量和水平,帶動企業在更高水平的對外開放中獲得更多機遇、實現更好發展,不斷增強我國國際經濟合作和競爭新優勢。
優化營商環境是應對當前復雜形勢、激發經營主體活力創造力的有力舉措。在當前保護主義上升、世界經濟低迷、全球市場萎縮的外部環境下,我們必須通過繁榮國內經濟、暢通國內大循環為我國經濟發展增添動力,帶動世界經濟復蘇。經營主體是我國經濟活動的主要參與者、就業機會的主要提供者、技術進步的主要推動者,在國家發展中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受國內外復雜嚴峻環境影響,當前中小企業生存發展壓力仍然較大。優化營商環境,就是要為經營主體提供更精準解渴的政務服務和更直接有效的政策幫扶,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確保各項紓困措施直達基層、直接惠及經營主體,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構建親清政商關系,支持企業家心無旁騖、長遠打算,以恒心辦恒業;發揮企業和企業家能動性,營造好的政策和制度環境,讓國企敢干、民企敢闖、外企敢投。
二、新時代全國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黨的十八大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重視和周密部署下,各地區各部門聚焦我國營商環境建設的瓶頸堵點,不斷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密集出臺一大批務實管用的政策舉措。在這種“刀刃向內、自我加壓”的工作態勢下,重點領域改革深入推進,全國營商環境持續優化。
市場化營商環境建設成效顯著,經營主體發展空間更為廣闊。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2022年版清單與2018年試點版清單相比,事項數量由151項縮減至117項,縮減比例達到23%,市場準入持續放寬。出臺海南、深圳放寬準入特別措施。通報6批105個違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的典型案例,發揮引導和警示作用,有效激發市場活力。全面推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化管理,黨的十八大以來,取消下放行政許可事項上千件,中央層面核準的企業投資項目壓減90%,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從60類減少到10類。深入開展“減證便民”行動,節約辦事成本。深化“證照分離”改革,企業開辦時間壓縮到4個工作日內。深入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全流程審批時間壓縮到120個工作日內。深化工程建設招標投標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集中糾正所有制歧視、地方保護等不合理規定和做法。進一步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共享改革,為推動要素資源公平高效配置、促進經濟平穩運行提供有力保障。持續開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專項行動,依托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實施失信懲戒。
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蹄疾步穩,為經營主體健康發展保駕護航。頒布民法典,進一步完善產權保護法律法規。修訂中小企業促進法、反不正當競爭法,保障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開公平公正參與市場競爭。實施《優化營商環境條例》,29個。▍^、市)結合本地實際制定了優化營商環境地方性法規或政府規章,國務院各部門累計廢止或修訂不符合《條例》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近300件,省級層面合計清理超千件。建立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堅決整治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近五年來市場監管領域為企業減負超過169億元。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糾正執法不嚴、簡單粗暴、畸輕畸重等行為,暢通企業依法維權渠道,進一步提高執法水平。高質量開展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深入開展訴源治理,推動矛盾爭議實質化解。
國際化營商環境建設擴容提質,推動對外開放水平不斷提升。頒布實施外商投資法及其實施條例,連續三年清理外商投資領域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累計推動500多份文件“立改廢”。全面建立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制度,連續五年縮減外資準入負面清單。設立海南自由貿易港和21個自由貿易試驗區,累計形成數千項制度創新成果并加以復制推廣。開展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工作,加快構建與國際通行規則相銜接的營商環境制度體系。健全外資項目儲備和服務機制,推出七批投資規模大、技術先進、帶動作用強的標志性重大外資項目。全面建成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并覆蓋全國所有口岸,貿易便利化水平大幅度提高。出臺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政策,以制度型開放為重點,聚焦投資、貿易、金融、創新等重點領域,主動提高對外開放水平。出臺進一步優化外商投資環境的政策,提高投資促進工作水平,加大吸引外商投資力度。
便利化營商環境建設惠企便民,經營主體獲得感滿意度顯著增強。線下規范設立政務服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便民服務站,按照“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綜合窗口出件”模式,合理設置無差別或分領域綜合辦事窗口,嚴格執行首問負責、一次性告知和限時辦結等制度,實現“一窗受理、綜合服務”。線上深化“互聯網+政務服務”,充分發揮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支撐作用,通過部門間信息共享、業務網上整合銜接,減少審核、備案、確認、告知等環節和手續,90%以上的政務服務網上可辦,實現“一網通辦”“一網統管”。推進線上線下有機融合,加快推進“一件事一次辦”,持續擴大政務服務“跨省通辦”范圍,戶籍證明、社保轉接等200多項群眾經常辦理事項實現“跨省通辦”。得益于各地方各部門對營商環境建設工作的高度重視,截至2023年9月底,全國登記在冊經營主體1.81億戶,較2022年底增長6.7%,相比2012年底的5500萬戶,凈增超1億戶,多種所有制企業發展態勢良好。
三、持之以恒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
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要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問題導向和系統觀念,聚焦完善產權保護、市場準入、公平競爭、社會信用等市場經濟基礎制度,持續深化重點領域關鍵環節改革創新,加快要素自由流動,切實維護公平競爭,在更深層次、更寬領域,以更大力度推進全方位高水平開放,進一步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
聚焦企業關切,推動市場環境更加競爭有序。以經營主體需求為導向,打破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打通制約經濟循環的關鍵堵點,促進商品要素資源在更大范圍內暢通流動。開展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政策措施清理,對市場準入和退出、強制產業配套或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以及政府采購等領域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整治,制定不當市場干預行為防范事項清單,建立經營主體反映問題快速響應處理機制等,運用約談整改、問效評估、案例通報等方式強化制度剛性約束。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健全完善特許經營制度,激發民間投資新活力。
聚焦權益保護,推動法治環境更加公平公正。以法治化為基本原則發展市場經濟,發揮法治在社會資源配置中的引導、規范、促進和保障作用,將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維貫穿于優化營商環境的全過程。從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個環節,依法保護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堅決防止和糾正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規范涉產權強制性措施,健全冤錯案件有效防范和常態化糾正機制。優化行政執法監管問責,全面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聚焦外資外貿,推動開放環境更加循環暢通。落實好外資企業國民待遇,促進公平競爭,保障外資企業依法平等參與政府采購、招標投標、標準制定,加大知識產權和外商投資合法權益的保護力度。積極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主動參與世貿組織規則改革,積極推進加入《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定》(CPTPP)和《數字經濟伙伴關系協定》(DEPA)。扎實推進自由貿易試驗區、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推進貿易投資便利化改革,不斷擴大面向全球的高標準自貿區網絡。在擴大開放中推進涉外法治建設,不斷夯實高水平開放的法治根基。
聚焦穩定預期,推動政策環境更加公開透明。進一步健全政企溝通機制,規范政策制定程序,廣泛征求相關利益方意見,加大政策宣傳解讀,加強政策文件出臺后評估,增強政策穩定性可預期性。健全惠企政策精準直達機制,抓好惠企政策兌現。順應群眾和企業對政務服務不斷升級的需求,推出更多“高效辦成一件事”的好做法。持續強化企業運行情況監測分析,推動在暢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增強企業獲得感、促進企業健康發展上出實招、得實效。積極宣傳解讀涉企法律法規和政策舉措,廣泛宣介我國營商環境建設成效,用接地氣的語言、生動的實踐案例解讀政策目標、明晰具體措施,讓企業有更多實實在在的獲得感。
(作者系國家發展改革委法規司青年理論學習小組;本文發表于《習近平經濟思想研究》202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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